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 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根据契约的约定出资组成的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。 小型企业或者提供专门职业性服务的企业经常采...
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 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根据契约的约定出资组成的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。 小型企业或者提供专门职业性服务的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,与公司制企业相比其主要特征是:根据合伙契约成立;企业事务由合伙人共同管理;每个合伙人无论投资多少都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;企业资产是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,个人不能对其投入的资产提出要求权,即使将来所投入的资产变卖,其变卖损益也属于合伙企业的损益。 因此,从法律角度讲该类企业不属于法人,在所有者权益核算方面与独资企业十分相似,无论是合伙人的投资还是企业所赚取的利润,以及合伙人从企业中提取的款项都要归集于资本账户,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也无需设账户单独反映。 与独资企业不同的是,企业的业主并非一个,因此在核算上应为每一个合伙人分设资本明细账户,以分别反映各投资人在企业享有的权益。 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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